,然后顺理成章地拿回赃物呢?
满肚子坏水的林莓,笑得像只偷腥的猫。
卢星是京城一个惯偷,六岁拜师出道,当了二十来年的小贼,也算是在业内混出了点名气。刚出道的新人,在碰见他时,还得恭恭敬敬叫声卢哥。
自持有些身份的卢星,这两年也端起了架子,挑肥羊的眼光也挑剔了起来,不再什么人都偷,而是专选衣着光鲜的下手。像这样的肥羊,身上能榨出的油水也更多,偷他们一个钱包,顶得上自己偷十个普通人的。
不过,他地盘上的有钱人太少。在花了不少功夫讨好另一个地盘的老大哥后,他终于被允许去长城行窃。
像这种旅游胜地,来往游客多半不会囊中羞涩。出工一天,顶得上他大半个月的收入。唯一的缺点,就是爬长城忒累了!
那日,卢星第一次去长城干活,想着他在长城干的第一单要有纪念意义。便挑剔地选择着下手的对象,而这一选,他盯上了一个金发碧眼的老外。
那老外穿的挺好,看着人模狗样,身边还跟着一个翻译,一看就是有钱人。
“让你祖宗入侵我们!看我不偷光你的内裤!”稍微有些愤青的卢星施展妙手空空,借着和老外擦肩而过的机会,偷走了他的钱包和手机,连翻译的钱包手机也顺手牵羊了过来。
离开犯案现场后,卢星清点偷来的东西。
那个老外的名牌钱包里,除了少量现金外,只有一些□□和名片;倒是那个翻译的钱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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