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江集团的大小姐?”
“是啊。”赵易笛站起身去洗杯子。
古森没有再说话,只是坐在那里,右手覆在报纸上。
看见她这副样子,赵易笛便知道她又一次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
赵易笛十六岁遇见古森,到现在五年了。她比赵易笛大一岁,现年二十二岁,这样的年纪,却并没有待在大学里,据她所说,她十四岁毕业于埃尼法斯学院,至于埃尼法斯学院是个什么东西,和书店的名字又有什么关系,古森并不爱谈起自己的过往,所以赵易笛直到现在也不曾知晓。
但赵易笛从她过往的只言片语中猜测,五年前她们相遇的时候,古森刚经历了一次友人的逝世,大概是非常重要的人吧,才会让她在五年后的今天也没有忘怀。
赵易笛把挂满水珠的杯子在水池边晃了晃,放回了吧台右侧的壁橱里,她穿过两排桌椅走回到窗边,拿起木桌上的小喷壶,对着植物的根部洒水。草莓的主人叫方玥,是赵易笛十二年的好朋友,已经于两个月前去了美国旧金山。薄荷是古森的,她们一致喜欢把鼻子凑近它的叶片猛吸一口气,香喷喷的。铜钱草是赵易笛的,她对它的认识始于初中生物课本,第一眼看见的时候就很喜欢,后来买了一盆回家养着,长得郁郁葱葱,和古森熟络以后,就把它搬来了这里。
赵易笛浇了水转过头的时候,古森还是坐在那里,她抬起头悲戚地看了赵易笛一眼,还是没有说话。
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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