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得真和离,闹得满城风雨,自己下不来台。
本朝还没有郡主被休的先例,若真开在自己身上,哪有脸回娘家,父王和母妃还不得把她骂死。
毕竟这桩婚事是她当初自己看上在翰林院供职的才子周元春,死乞白赖非要父王在御前求指婚,才得来的。
又当又立,到时候,皇上那也落不了好脸色。
濮阳郡主正在犹豫,忽听到:“郡主,您见过那种咬人的狗吗?”
什么?
濮阳抬起头。
林一闪窝在太师椅的环形靠背里吃茶佐银丝卷点心,眼睛盯着戏台上的人,嘴里悠悠道——
“在民间,养狗的人家有一种说法,一条狗但凡是咬过人,就必须打死。因为一旦吃过人血,会激发出狗身上的野性,它会怀念这种人血的感觉,从此以后见人就咬。偷腥过的男人也一样,他不会因为郡主你发作,就不偷了,他只会偷得更小心谨慎。”
郡主十分绝望,看着台上唱歌悲悲切切的戏文,小尼姑形单影只跪在佛前唱念,触景生情地哭了:
“那我该怎么办,堵不如疏,当真让他纳妾?”
濮阳郡主自小被父王娇宠长大,没受过这样的委屈。
林一闪递了绢丝手帕给她,声音温温柔柔地:“何须如此委屈?他做了初一,你就做十五呀。”
濮阳郡主泪眼婆娑地看向她,不解。
林一闪笑了:“我的郡主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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