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一动不动,三轮车刚刚好从林肯屁股后面穿过,绝对不会碰到。
但是林肯刹车之后有一个往后退的抖动,恰恰就是这么一点抖动,双方发生了碰撞。
此时,杨福前进的方向是黄灯。
显然,他在抢灯。
交警:“你们都看清楚了吗?”
杨守云:“看清楚了,非常清楚,是他爸爸骑三轮车撞了我的车屁股。”
杨辰:“握草,你还真能扯淡。你刹车都不会,怎么好意思说别人撞你车屁股?还有,你把车子停在这里,完全挡住了东西向的车道,你还有理了?”
杨守云:“反正我只要没出待转区就不算违规。你爸骑着三轮车抢灯,情急之下撞到我的车屁股。”
杨辰:“你停车没有停稳,有一个明显往后的抖动,少说也得有十公分的距离,整个车道都被你的林肯和另外一辆别克挡住了,这才是发生事故的本质原因。”
俩人争论不断。
最后还是交警下了定论。
林肯车挡住了东西向车道,在其他机动车和行人的夹击下,三轮车选择了从林肯车屁股后面穿行过去。
原本双方可以相安无事。
但是林肯车发生溜车现象,导致三轮车与林肯车屁股发生碰撞。
但是,三轮车确实有抢灯的嫌疑。
所以,林肯车承担90%的责任,三轮车承担10%的责任。
这个责任划分,杨辰
第111章 责任划分(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