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些强身健体的拳脚功夫了,用我的说法就是:我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上午之乎者也,下午呼呼哈嘿。
一直到我16岁时,我的父亲终于下了决心将我送出去读高中,而且是一座一线的大城市,也刚好因为他在这市里的高中学校——汤明高中认识一个自然学科老师。听说那个自然学科老师曾经来过我们村做科研,山里迷路后遇到我父亲,算是有几顿饭、几碗水的恩情吧,也是他跟我父亲说不该让孩子一辈子生活在这山沟沟里......
于是我爸几乎倾家荡产,带着我翻山越岭,还乘了这辈子第一次乘的火车,将我送了出去……
高二那年我们文科班来了一个从国外转学来的小子,说是个美男,整个学校瞬间炸开了锅,教室的门窗口张头张脑全都是来观望的,那小子长得清瘦,竹竿似的,我当时想一个男的长这样也太秀气了点。
我那时在学校里混得也是不错的,主要是第一我农村出生的,皮糙肉厚,从不矫情,班级卫生基本属于我的活,第二我这人待人热情,爱交朋友,处处笑脸对人,对谁都不生分。我们方家村的,家家大门敞开,门户之间都是熟人,来往密切,可不像这城里人,对面邻居不相识。身为方家村人,我从小学到的道理就是:一要照顾弱小,二要勤俭节约。
吴菲是我在汤明高中的第一个朋友,他是吴老师的独女,吴老师也就是那个我爸认识的自然学科教授,我进了学校之后借住在他家,因此也和吴菲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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