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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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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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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倒也显得挺拔精干。只是对于众多木头扣子和口袋觉得很不适应,手指捏捏摸摸,眼睛里充满了困惑。
    “行军作战,难免要舞刀弄枪,所以袖子短一些,反而利落。”知府罗本一边起身带领大伙朝外边走,一边笑着解释,“这上面的两个衣服口袋,是装记事本和炭条用的。临时想起什么事情來,或者接到命令怕记不住,直接拿出炭条,就能记在纸上。如果是在家中,就沒必要用炭条了,毛笔或者大食人传过來的天鹅笔。”
    “炭条?”宋克皱着眉头追问了一句。
    “就是把木柴烧黑了,然后削尖成小棍子。在纸上也能写字,不过硬得厉害,丝毫体现不出书法造诣…”罗本看了他一眼,非常耐心地解释。“大伙都不太爱用。但这东西实在简单方便。不怕写出來的字无法尽快干掉…”
    “那天鹅笔呢,又是什么东西?”章溢想了想,继续刨根究底。
    “是用天鹅翅膀上的大毛,修剪出來的笔。沾一种比较稀的墨汁來写字。字迹很细,一小张纸上,就可以写几百字。”罗本笑了笑,继续解释,“是由大食人那边传过來的。沾一次墨汁,可以连续写小半页纸,干得也快。咱们总管府以前誊抄公文的时候,经常用这种笔。不过最近用得也少了,大总管找黄主事帮他做出了一批全钢的笔头。安装在木柄上,可以跟毛笔一样书写,并且能存住很多墨汁,字迹也和天鹅笔写出來一样清晰。就等工坊里边把制造这种笔头的机器弄出來,就能大批地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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