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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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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摆着当个花瓶也是好的。
    朝曦悔的肠子都青了,只怪她当初想法太纯洁,想着她帮沈斐治病,沈斐假扮她一年的夫君,一年后他的病好,是走是留随便他。
    她不缺沈斐一口饭吃,也不想连累沈斐,这人非富即贵,她将人一辈子拘在深山老林不现实。
    原来还想过等他身体好的差不多时,背下山拜堂,自从怀疑外头那些官兵是来找他的,朝曦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宁愿不拜堂,依旧被人催婚也要留下他。
    沈斐是第一个给她做饭,任她为所欲为的人,还长的这般好看,朝曦非常肯定,以后绝对找不到一模一样,比他好的更是不可能。
    她很有自觉,毕竟自己一不是大家闺秀,二不懂贤良淑德,最多算个小家碧绿,能占有沈斐一年,不知道上辈子积了多少善德,反正他不提,打死不会放他离开。
    除非他真的待腻了,非走不可。
    “沈斐。”朝曦将盖子盖回去,几步走到床边,本来想抱他,那双手一伸出,尽是泥巴和细小的伤痕,登时放弃,皱眉道,“我身上太脏了,你先去吃,我洗洗就来。”
    她刚刚经历风里来雨里去,一天半都在外头,身上脏是一回事,还有一股汗臭味。
    这人最喜欢干净,弄脏了他,又要发呆半天,前两天便是因为用手撑住地,弄脏了手,一整天心情都不好。
    说起来他这么怕脏,亲自跑去菜园子里摘菜回来做饭,怎么想都觉得不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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