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人不是很多,我们要了间小包,什么羞羞的事都没做,隔着一米远的坐着,点了几十首歌以后一人一个话筒的拿着唱。
场面差不多跟街头和街尾的两个人同时卖艺一样,一个人唱完另一个人立马就继续,要是有人路过我们包厢驻足多看一会儿肯定会忍不住进来给我们面前一人扔个钢镚儿的那种敬业。
总之我们在小包里唱了三个小时,一丝不苟言笑。
回去的路上我还在想,怎么跟陌生网友见面似的,我们明明应该很熟的啊。走了一会儿,他忽然拍我肩,我回头,他指着旁边的麦当劳:“吃甜筒么?”
虽然是冬天,但是那天阳光不错,我被他说的蠢蠢欲动,于是跟着他一起进了店里。
排队的时候发现点餐员是我初中同学,假期在那边打工。她也一眼就认出我来了,了然的笑着看了三爷一眼,问我:“你对象?”
“对象”这个词不知道为什么让我觉得很羞耻,然后还莫名有一丝骄傲,我点头。
同学给了我们两个料特别足的甜筒,一个就抵得上我平时买的两个半。
我们也不好意思在店里待了,举着超大的冰激凌甜筒顶着西北风往家继续走,一边走一边吃,吃到后面我冷的不行,问三爷:“我不吃了,你还吃么?”
三爷已经吃完了,估计也是觉得很冻,他看着我手里剩余的半个,犹豫了一下,“那我吃吧。”
换成我看别人这样共吃一个甜筒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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