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没有其他证据佐证,赵安等人的行为被认定成履行职责的可能性就十分大了。
所以在诉状中,关于这个漏洞部分。
徐皋只能进行特别的藏拙。
只把这个事情的起因说成是当晚,镇守官赵安带着人,不知何故找上门来,并且扬言对妖狼族全族进行惩戒。
至于郎军为什么会先动手的原因。
徐皋也如实地描述了诱因。
一是听见了无端惩戒全族的扬言。
二是看见自己的父亲被压迫得瑟瑟发抖。
三是并没有第一时间认出当时出现在现场的是镇守官赵安及其随从。
最后,徐皋总结道:
“虽说整件事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偶发性。
作为原告之一的郎军,在没有查清楚状况的前提下抢先动了手。
结合当晚的情况,郎军的行为说是情有可原也不为过。
可在事情的后续发展中,实力远超出郎家人一大截的镇守官赵安等人,完全可以本着控制局面,解除误会,之后再对郎军的伤人行为进行追究的目标进行处理。
但事实是,赵安并没有采取这一更为稳妥的办法,反而直接下达了毫不留情的残杀令。
这已经远远超过郎军的行为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了。
所以,原告方认为,作为孟庆市镇守官的赵安,应当为当晚的行为承担全部的责任。”
审判席上的三位审判官
第28章 艰难开局(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