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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之剧本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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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本官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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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
    以前没有河神司的时候,这些混账东西,到酒楼饭店从来都是吃饱了就走,没有人敢问他们要钱。
    为啥呢?
    因为掌柜的要钱,他们拔出刀子把自己耳朵切下来,就当作是银子。
    还美曰其名,这件金元宝,抵你十年饭钱。
    什么??不够,那就继续来,刀给你,你只管切,他要是中途喊一声疼,他就不在这里混了。
    可要是你动了刀,就是持刀伤人,他还是要讹你一辈子。
    你要是,杀了他,你就惹上了人命官司。
    众目睽睽杀人偿命,哪朝哪代都改不了的铁案。
    你要不敢,那以后他来这里吃饭,你都不能要钱。
    你想人家开饭店小本生意,哪里经得起他们这样折腾,多是当作破财消灾了。
    真把人给弄死了,饭店还做不做了?就算是不偿命,牢狱之灾也逃不了啊。
    做生意,和气生财,于是见到了他们,也都选择息事宁人了。
    啥子?真碰见横的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一条命递给你呗。
    所以别看这些河神司的人都是地痞流氓出身,可也不是一般人都能做得了的。
    断胳膊断手,他们都不怕,更何况是几根手指头。
    土地公这么一说,地上河神司的人,哪怕是被打得鼻青脸肿也不免仰起头来,眼底里还带着一股神气劲,老子打不过你们,但老子也不怂,要是让老子活过今天,改天弄死你们

第七章:本官李正(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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