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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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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7章庄禾之事,贷令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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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望去,若有所思。
    在华夏,早在春秋战国之际,伴随着生产力的迅速提高和商品生产的发展,土地买卖就已经开始出现。战国后期,商鞅在秦国实行变法时宣布除井田,民得买卖。秦统一华夏后,秦始皇又令黔首自实田,这些都标志着封建统治者正式承认了土地买卖的合法性。
    随后经过西汉、东汉两朝代的长期发展,地方士族豪强为主的大土地者,便极度膨胀起来了。
    秦之时,尽管土地兼并还不甚剧烈,但已开始出现了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状况。而从秦统一到汉武帝,仅仅八九十年的时间,大土地者就频出不穷,不仅出现了以田农而用一州的秦杨和以田畜为事,一次就可拿出二十万钱交官的卜式等一般大地主,还出现了一些诸如蜀卓氏和宛孔氏那样的以冶铁、经商致富,转而添置田业,以至田池射猎之乐,拟于人君的商人大地主。
    也就是说,到了整个的汉代,所有人的终极目标,就是土地。
    出仕,是为了土地,为将,也是为了土地,甚至经商之人,最终也是将目光盯在了土地上……
    所以在汉代,完全的禁止土地买卖,就是站在了全天下的对立面上。斐潜自然没有那么傻缺,将即便是到了后世也无法实现的制度,拿到汉代来使用。所以斐潜只站在道义的制高点上,掐死了往歪长的那点苗头……
    起初汉代的土地兼并,除了部分分封的那些官僚地主之外,大部分都是通过经济手

第2017章庄禾之事,贷令之律(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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