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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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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0章 商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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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战国时期,商人的地位并不卑下,并享有广泛的权利。

    孔子的子贡也是个大商人,可以说孔子之所以能够成立儒家,子贡出了大力气。“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夫使孔子名布扬天下者,子贡先后之也。”

    但是后来,商人的地位便逐渐的走低。

    田氏和吕不韦的锅?

    也许。

    商人在汉代低到了什么样的一个程度呢?

    秦简之中有一条律文叫做《魏奔命律》:“……口告将军:假门、逆旅、赘婿、后父,或民不作,不治室屋,寡人弗欲。且杀之,不忍其宗族勿鼠。攻城用其不足,将军以湮豪……”

    这条律令是把不务耕种和不治室屋的商贾客旅、赘婿等发配充军,根据这个法律规定,商人、客旅、赘婿、后父就成为没有完全人身权利的人。这种歧视商人的法律延续到秦汉,以致于影响了整个中国封建社会。

    秦始皇把商人视为罪人,发配到边郡作戍卒。

    西汉初年定立“七科谪”法律。剥夺七种人的部分人身权利,国家随时可以把他们发配充军,这七种人之中,商人排名第四。

    是不是历代的王朝之中都没有聪明人,都看不清楚商人的作用呢?

    斐潜摇了摇头,从他到了汉代之后,就发现其实古人的智慧并不差,甚至在一些范围之内超过了后世的人,因此,抑制商人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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