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点,刘庆群揣着一瓶酒,一脚深一脚浅地走进房间,嘴上笑道:“小舅子,我叨扰了。”
刘庆群当年下乡的时候,不小心摔了腿,很是意志消沉了一段时间。
全赖顾明月的父亲顾福生——当时任尚和生产队的大队长——把他带回家细心照顾,才没落得个因伤身亡。
后来他是能下地走路了,但是也是一拐一拐的,想着这辈子大概也就这么完了,心中不免有些自卑。
那个时候的顾明月,不过十岁,是顾福生家最小的孩子,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性格开朗,更是干农活的一把好手,一天能攒12个公分呢。
她还有一把好嗓子,唱的山歌可好听了。
村里很多小伙子都喜欢她,连下乡的知情嘴里也时不时会蹦出她的名字。
当时刘庆群也不过二十三四岁,住在顾福生家,不能下床的日子,基本都是顾明月给端的饭,时日一长,自然也是对这小姑娘心生好感。
可是彼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是个残废,配不上顾明月,一直把这份心意藏在心底。
后来还是顾明月主动挑明了两人之间的关系。
重要的是顾家人不在意刘庆群的身体残缺,做主让两人成了婚。
后来知情回城,他自然要把自己的老婆孩子都带了回来。
对于仁厚村,刘庆群一直有着深厚的感情。
可惜他腿脚不利索,此时的交通又不便利,每次
第23章 前因(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