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也没有碰过她,像她那么精明,渐渐也明白了我的心。和她分手的那天,我别提多开心了。当我喝醉和冯毅一起躺在马路边的台阶上时,我大声问冯毅,你说怎么曾经那么爱过的女人有朝一日会让我那么厌烦呢?
他说喜新厌旧是男人的天性,不过他例外。我摇了摇头并不认同,我觉得是我一开始喜欢的女人是我想像里的样子,而她真实的一面恰恰与我想象的那一面背道而驰。
也罢,爱情这种东西我从来不懂。就像我不明白刘胜男和曲歌明明表现出彼此很喜欢、曲歌那混蛋却硬是要和另外一个人订婚一样。爱情,在我看来就是简单的两情相悦,在一起快乐地生活就好。但是这两个人,显然不是如此。
我陪着她去曲歌的订婚典礼,按照我的脾气我其实想在订婚典礼上揍曲歌一顿的。但是我明白,现在只不过是一个穷小子的我根本没有那个实力去揍。所以,我忍了。
我看到了他们眼神里交汇着的那种东西,那是我从来没在刘胜男和我相处的时候见到的。我特别地绝望,赌气似地搂着刘胜男的腰,但是我却发觉她的腰十分僵硬,根本没有被我融化的柔软。
我站在她的旁边,她心里想的却是那个要与别人订婚的男人,呵呵。
我以为我们大概永远也不会在一起了。
谁知道,我莫名地会被人揍被人捅刀子。我的人生,还可以更加悲催一些么?
当我进去酒吧被一帮人围着一顿暴打,突
番外----顾永源(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