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我,是这个城市里最穷最落魄的一群人。我没钱没势,甚至连一个家都没有。我住在她家的那一段时间,我的心情简直压抑透了,但是我不想在她面前表现出来。因为我是一个爷们。
我开始暗地里向冯毅询问创业经,很难得认识了这样一位踏实肯吃苦的四好青年。在我眼里,他比曲歌靠谱得多。
我们成为了朋友,难得他认我这个朋友。很多次喝酒的时候我便和他倾诉,我说我的心事,说我心里的难受,说我对刘胜男的种种。他听我说完,总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我何尝不知道刘胜男那一根筋的个性,我也知道她认定的人和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所以,我越想越绝望。每一次看她被曲歌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模样,我就特别地绝望。
可是我从没有和她说过,她也不会知道。我是一个爷们,我要保留我最后的一点自尊。
我开酒吧,我赚钱了,我成功了,可是我一点都不快乐。我看见孙默默就想吐,可是我最后还是把她上了,当趴在她身体上的时候,我觉得我简直要吐了。我这一辈子从没如此恶心过一个人,也恶心这样的自己。我不是一个擅长报复别人的人,哪怕我心里再难受,我还是得陪着她演戏演下去。
当然,她很快也明白了我对她已经渐渐没有耐心,她当然也没有喜欢我,她不过是看中了我的外表、年龄和潜力,像她这种永远在抓着藤蔓往上爬的女人,她怎么可能有爱情呢。
番外----顾永源(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