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弟弟去学写字,所以就提前了解了一些。”
掌柜的这才释然了,他就说么,这么小的一个小姑娘,穿着又这么破旧,怎么可能有余钱学认字。
“是要给你弟弟用的?太粗了小孩子也握不住,你要是信得过伯伯,伯伯就帮你挑两支笔可好?不挑贵的,给你挑好用的。”
丁小白连忙点头,她虽然学过写毛笔字,但初学的时候都是老师帮忙挑的纸笔,她只知道些大概,确实挑不好,“那就谢谢伯伯了。”
掌柜的伸手从笔架上取下两只粗细恰好的,“就这两只吧,等把这两只笔用秃了,字也就练得差不多了,可以换好一些的笔了。”
丁小白赶紧接过毛笔,连声道谢,又让掌柜的帮她挑了些练字的棉纸,新学的人,用宣纸太过浪费了。
掌柜的还真没想到,这个看着衣衫破旧的小姑娘,竟然是个大客户,买了整整两大刀的棉纸,而不是像那些穷书生似的,一次只买一小打。
掌柜的赶紧让小二帮忙把棉纸包了,“赶紧的,帮这位姑娘把东西送过去,小心着些,别浸了雪。”
小二也已经被丁小白的出手给震着了,赶紧一迭声地应着,拿过一个旧包袱皮,把棉纸仔仔细细地包好。
“掌柜伯伯,我还要买些墨和砚台,您也帮我一起挑了吧,虽然不能挑太贵的,但墨要能晕开的,太次的不行,练不出字来。”
掌柜的笑了,“小姑娘可真是个精明的,放心吧,伯伯
第三十四章 看走眼了(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