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看了几道题,哪怕已经在心里有过预想,但还是惊讶的眼睛都亮起。
先说白曦的字,工整好看,虽说因为年纪小,笔力不够还显得稚嫩,但一笔一划的工整又好看,实在让人怀疑这是一个连铅笔都不会削的七岁的孩子写出来的字。
再看看试卷上的题目答案,一连串几道题看下来,都没有任何错误,三年级的语文是这样,数学也是这样。
从落笔的比划来看,还有上头并没有几处用橡皮擦的痕迹,可见白曦对这些题目已经熟练到了什么地步。
看到最后,周老师忍不住张嘴,但一看白曦正在埋头答题,于是只能咽下了到嘴的惊讶。
写完了五年级,白曦干脆写初二的,毕竟她初二都能写好,那初一也就不用怀疑了。
等白曦一并把五年级和初二的试卷交给周老师,然后准备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周老师又把她喊住了。
“白曦同学,不是还有初一的试卷吗?”
白曦站在办公室外面,扭头看着握着试卷激动的周老师,不解:“周老师,初二的试卷我做错了吗?”
“没有,没有。”周老师一边看着,一边摇头:“我看了几题,还没看到什么错误的地方。”
“那我初二的试卷都做对了,初一的试卷还用做吗?浪费笔。”
听到白曦说这话,周老师额角抽了抽,心说,你吃的一块鸡蛋糕就能买不少笔和本子啦。
吃的没见你心疼,倒是节省铅笔起来。
第225章 要节省(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