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心下不免拿她二人比较。叶灵眉虽说亦喜欢素色衣衫,但用料、花色、搭配、绣样无不讲究,往往于简单处极雕琢,这凌红苕却是普普通通一袭灰衣,无任何装饰,再看这一室拙朴,周奉明白,因伊本身容光极其艳盛,若再用雕饰反多余不及了。当下不吝赞道,“姑娘好气度。”
红苕微微讶异,举凡她容色的男人,无不魂舍难守,或当场垂涎卖乖露丑,或附庸风雅极尽讨好,也有故意表示正经正襟勉持的,像这样转瞬恢复常色从容赞美的,唯第二人矣。
上回西阁间打赏之事后,她对此人并无好感,以为又一纨绔而已,今日面面相对,却觉对方气场不凡,言谈举止颇有威仪,心下对其稍作改观,轻轻一福,“公子过奖,舍下拙陋,只好请公子站着说话。”语气仪态极为大方。
“无妨,”周奉今日求人而来,就话放低身段,微微一揖,“不才为求见姑娘芳容,一时情急擅闯香闺,还请姑娘念及在下求芳若渴之焦心,多多涵谅。”
凌红苕闻言微微一笑,“公子有话请讲。”
周奉便将欲请她明日倾梨舍小聚的事说了,他想做的事,历来都是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当下说的红苕一丝儿脾气也无,竟好似他今日这擅闯举动也都是对的一样,红苕笑道,“公子这样说,红苕不去倒有些不识好歹了,只是有一事好生为难,还请你为我拿拿主意。”
那周奉脸皮极厚,笑道,“去与不去,姑娘一念而已,何难之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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