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有两种。一是按兄弟数目,各写阄书一份。阄书内容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序言,交代分家人、受产人、分家原因、品搭原则和过程、阄书份数等内容;第二部分详细列举各阄号下的财产。二是写立“分单,分单的内容与阄书相同,也是交代分家缘由和列举财产。
形制上,分单也是一式数份。区别是,阄书将分家内容写在数页纸上,然后装订成册;而分单则是将分家内容写在一张纸上。分书制作完毕,由主持人、受产人、中人等署名画押。从此,兄弟各执一份分书,用为“管业”凭证。分家程序告一段落。
分书一旦订立不许反悔。分书的末尾,一般有“自定阄书后,勿得争长竞短”等规劝。有的分书中甚至定有明确的罚则,如:“倘有反悔,凭中理论,罚白米二十担。倘有山界丁石移动,罚白米三担”。
而且对于财产的分析也是有着规定的,《大赵律例·户律·户役》“卑幼私擅用财”律文:“凡同居卑幼,不由尊长,私擅用本家财物者,十两,笞二十。每十两加一等,罪止杖一百。若同居尊长,应分家财不均平者,罪亦如之。”
该律下条例一曰:“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以子数均分。奸生之子,依子量与半分。如别无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均分。无应继之人,方许承继全分。”
也就是说,无论嫡庶,除嫡长子外,其余的儿子应该平分所有家
第145章 分家,踩死王夫人(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