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准备。
而像阿德里安家这样资深信众,并不需要靠大额捐献来获取教会信任,只需要经常性的参加弥撒和礼拜,就足够获取教会信任与保护。
等贝琳和迪丽雅捐款结束后,三人一同走出大祈祷厅。
罗尔斯通过远超常人的观察力,看到贝琳和迪丽雅都应该是捐了1镑。
贝琳捐1镑,罗尔斯觉得是合理的。贝琳家是做酒水生意的,即使最近因为《谷物法案》要被废除一事,而有些困难,但也不差这1镑。等这一关过去,完全可以将只从因蒂斯采购红酒,说不定还能更上一层楼。
鲁恩王国的啤酒非常有名,最出名的就是南威尔啤酒;因蒂斯共和国的红酒最有名气,其最有名最昂贵的葡萄酒更是以巨人王“奥尔米尔”的名字命名,祂酷爱喝血一般的葡萄酒。
而且罗尔斯猜测贝琳来到“大都市帮助家庭仆人协会”工作,一方面是受黑夜教会的影响来找一份工作,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帮助其父亲拓展人脉。
毕竟能来“大都市帮助家庭仆人协会”找仆人和管家的,起码是中产以上的家庭,这是消费红酒的主力之一。至于贵族阶层,他们对红酒十分挑剔,甚至有自己的酒庄。他们瞧不上贝琳家的红酒,而贝琳家也很难搭上关系。
相对于贝琳来说,罗尔斯对迪丽雅了解的很少。但从她的穿着打扮上来看,虽然讲究,但是衣服和首饰却明显陈旧。要么是家道中落,要么只是小有余财,爱看那
第二十四章 弥撒后(求收藏求推荐)(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