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继承大量财产的年轻人,每年也都有将财产挥霍一空,然后去码头区去流浪,去当工人的年轻人,伯顿年轻时当事务律师时见多了,还起草了不少买卖合同。
可罗尔斯·阿德里安不同,父亲去世后,短短半年内,就完成了尚需五年的学业,从林肯律师学院毕业,成为了一名大律师。
然后和他父亲梅森一样,不!比他父亲更快成名,他只用了一年时间,就成为了贝克兰德赫赫有名的大律师。
虽然最近半个月,罗尔斯不知为什么,开始接触普通民事案件,甚至连这种涉案一磅都不到的小案子都开始接手。
又看了一眼罗尔斯,伯顿内心止不住的叹气,太年轻了!听说罗尔斯今年还没有二十二岁,而自己二十二岁的时候还在律师学院就读。
而罗尔斯自己看着法官席上的法官——哈维·布鲁克,他约莫有五十多岁,宽脸上有不少皱纹,穿着黑色丝质便装法袍,带着短款白色假发,正端着酒杯喝酒。
虽说他从前身的记忆里知道,不少信奉风暴之主的法官习惯在开庭时饮一杯朗齐酒,但无论是前身还是自己都没有见过。
或许这是因为要审理的一件小的民事案件,涉案金额也不过是15苏勒,所以布鲁克法官才能饮上一杯朗齐。
而前身处理的都是一些重大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所以没有法官敢在开庭前喝一杯朗齐酒,还是烈朗齐。
不过看着布鲁克法官席上杂乱摆放的插
第一章 法庭之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