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女儿缺乏父爱,在金钱上也不会故意苛待。到了第二年开学季,方大志亲自到县城邮局,照着方芸学校的地址,将小女儿来年的学杂费与生活费一并汇了过去。
谁也没想到半个月之后,邮局把汇款单退了回来。邮递员送到方家的时候,还多了一张汇款单与一封信。第二张汇款单没有落汇款人姓名,但从地址与时间上分析,应该是前一张寄到后方芸才在邮局开的票,上面的金额也不大,恰好是前一年方芸上学时从方大志那拿走的数目——八百块钱!
信当然也是方芸写的,展信只有寥寥数句,方芸只提及了两件事,但她的意思表达得足够清楚明白了:其一,今后她不会再回安县了,更不会回方家;其二,父母的生养之恩,她铭记在心,但自身现在能力有限,不能偿还父母的恩情,只能每年给父母寄一笔生活费聊表谢意。
方芸在信上说的是还父母恩情,但凡带点脑子的人都知道,她这是从今往后要同家里面断绝来往。这封信如同一个平地惊雷,方家彻底乱了套,差点将方大志气昏过去,方母同样慌了手脚。不过方大志很快又镇定过来,当着全家人的面咬牙切齿宣布,就当自己没生过方芸这个女儿,她不想回家,自己也不稀罕!
不管是不是气话,今年是方芸在外读书的第四年了,每年除了按时寄回家的一张汇款单,让人知道她人还安好,其他的半点音信也无。直到现在大家伙私下里在议论,也不敢当着方大志夫妻的面提方芸,方母一听到小女儿的
第51节(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