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律师看着她冷然而笑:“第一,你们的交易过程并非只有你和邬倩倩参与,这一点,你在说谎;第二,你看到的这两张图片确实模糊不清,但不代表当天去酒吧的人没有认识的。”
“……”
“我再问你一个问题,在卓雅将广告片放出来后,你有没有与当时交易的人再联系?”
“没有。”
“法官大人,齐微说事先不知道对方会将创意案交给竟争对手的卓雅公司,却在对方公布后,并不觉得有任何不妥和疑问,这显然不是正常人的思维方式。所以我认为齐微在说谎,她在交易之初就知道对方是要做什么用、会给公司、会给我的当事人带来什么后果。”
“我反对,反对对方律师做无根据的推测。”齐微的律师大声说道。
“原告律师,请注意你的用词。”法官点了点头,对方律师说道。
“法官大人,被告齐微对交易过程的描述有明显的不实之处:比如:她说交易过程只有她和邬倩倩知道,但事实上还有第三人参与;所以对她其它的描述是否有不实之处,我认为值得怀疑。”
“而在法庭上公然撒谎,到底是自愿的?还是受人教唆的?如果是自愿,又是为了维护什么人?如果是教唆,教唆人是谁,为了达到什么目的?”
“这些,我们愿意再花时间去取证,但齐微本人的做法,已经对本案件的正常审理造成困扰,影响司法公正,我请求法官对齐微做如下判审:第一,以盗窃、利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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