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的到任了,康德县县尉的任上。
这个时代的民风,大抵上非常的淳朴,作为一县的县尉,肩负着明州城内的治安巡查,缉拿盗匪。
基本上属于治安方面,打架斗殴的问题,抓到县衙之后,都是由县尉审理案情的。
至于一些非治安性质的案子,或是大案和重案,才会由县令亲自审案。
二十一世纪的影视剧中,动不动就跑到县衙门口,击鼓鸣冤的事情,那纯粹就是误导观众的。
如果什么案件,都需要由县令来审的话,那县令这个职务,恐怕真没有人愿意干了。
不仅县令不用事事亲力亲为,作为一县县尉的阳德文,其实也不用什么事都过问。
一开始的时候,大家还想欺负他是新来的,总是将案子直接推到他的手里。
记得他上任后的第三天,巡街的衙役,在街上带回来了两个人犯,一个一脸的凶相,长得五大三粗的。另一个恰恰相反,一副书生的弱小样子。
原来一脸凶相的大汉,名叫王魁,而一副书生样子的人,名叫黄魁。
两人几乎并排进的客栈,当时是吃饭的高峰时候。
书生模样的黄魁,家里应该是有点钱的,所以点了菜,还叫了酒。
而这个一脸凶相叫王魁的壮汉,明显是家庭比较穷苦的,所从他只要了几个包子馒头,就着一小碟咸菜,便狼吞虎咽了起来。
叫王魁的壮汉先吃完了饭,准备付账时
第五十六章:谁的钱袋子?(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