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的人很少。襄城人像兰郎中这样当过兵的,那绝对是少数。
可这次不一样。打了快两年的仗,大周不仅损失了大笔财物,战死的兵丁更是无数,原本兵源主要出自边境上的那几个州,可那几个州如今已经有两个属于蛮子,朝廷便只得往南边寻摸。
襄城离北边不算近却也不太远,征兵令自然而然地就发到这儿了。跟往年不同,若想以银代役,今年的钱是往年的五倍还多。
一些家境普通的人家出不起这个钱,只能让家中男丁去服役。
本来这跟兰家也没关系的,五倍的兵役银也不过不到十两银子,以兰家如今的家底,那真是九牛一毛。
可刘寄奴主动要去。
兵不好当,尤其是最下层的兵丁,那就是在战场上给人当炮灰的。兰郎中当了八年兵,最明白其中的道道,更经历了无数次同袍们昨日一起喝酒,转眼天人两隔的情景。他经常感叹,说自己能活下来简直是用尽了一辈子运气。
刘寄奴虽然有武艺在身,但战场上刀枪无眼,说死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儿。
所以,即便兰郎中经常拿自己当兵的经历来吹牛侃大山,但刘寄奴真要去当兵,他却还是不太支持的。
襄荷虽然知道刘寄奴心怀抱负,却也不想让他冒险。
兰郎中劝,襄荷也劝,可刘寄奴去意坚决,两人只能妥协。
做好了决定,离出发的日子也没有多少日子了。
襄荷去了玫瑰园。
春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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