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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美洲的新大明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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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互有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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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是乔伊斯,但乔伊斯只在这家酒楼里占了百分之十的股份。
另外的股份虽然宣称在孙来福手中,但他只是挂名。因为刘有财打着为万岁爷分忧的旗号插了一脚进去。
不过赚到的钱刘有财都会存着给万岁爷选秀女用,故而,这家酒馆的真正所有人其实说起来应该是李明启。
毕竟酒馆里现在卖的所谓叫‘烈焰红唇’的酒,都是李明启用工业酒精兑出来的。
这些工人显然已经成了这种酒的试验品。
不过工人们却非常喜欢这种酒,因为只要很少的一杯就能让人享受到醉酒的快乐。
少花钱还能享受,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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