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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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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史弥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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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史弥远的亲信程覃在嘉定年间为整治湖泊,一次用官钱三万二千贯买田一千亩,此为史实。

    注2:宁波大观文府为史实,其部分后来并入著名的“天一阁”,但史弥远在临安城的居所,却未能找到相关史料。

    注3:指丁谓与寇准,丁谓为寇准一手提拔起来,两人宴饮时,丁谓见寇准胡须上沾有汤水,便为之抹尽,结果被寇准教训说“参政国之大臣,乃为宰相溜须耶。”二人自此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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