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中官员由皇帝及刑部、大理寺监督,为什么地方官员却没有?
难道只能等每三到五年一度的吏部考评?
不入流的里长、小吏、衙差、县丞、主薄再到县令,这些人官职均低于县令,县内政务自然是县令说了算,而再上一级居然就是府台!
虽然府台下面也设置同知、盐运使等,可能管县令的却只有府台!
这就导致府台职务内要做的事繁多而又杂乱,也给滥用权力开辟了后门。
假如府台一个不高兴,县令官位也就到头了,是不是该想想办法?
而像府台这样的官职,其品级是不是与官位不符?一州长官居然只是个从四品?
具体的我对朝中官员不了解,但却觉得不合理尤其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