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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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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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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当时他说的对,如果不是当时的常将军派人及时救治,小子肯定没了命。

    幼弟在娘胎里时,小子父亲被抓了壮丁,自此无踪。

    家母伤心伤了身,而家里又很穷,所以幼弟从出生起身体就很弱。

    而娘子年幼失恃,幼童时又失估,与我兄弟二人居住深山常年缺了调养,也先天不足。

    所以,小子死讯传给他们时,俩人都病倒了,估计没有我儿子,他们都活不下去。

    因为病的严重,族里每家捐了钱,请人给他们看诊后才发现娘子已怀了我的孩子!

    这孩子的到来可以说救了他们两人的命,因为生活总算有了点奔头。

    娘子生孩子时难产、好不容活过来不说,当时的朝廷却要强制她改嫁,这您是清楚的!”

    陈大人当然清楚,这政策还是他的座师亲自上谏的,政策一出不过一月就全国实行了。

    为了及时补充人口,律法降低了结婚年龄,女孩从十五岁改成了十三岁,而男子初婚年龄不得高于十八岁。对寡妇要求也详细的说明,除非怀孕生子可有一年丧期,其他人必须三月内改嫁出去,否则官配。

    他当时觉得这个政策很有问题,女孩十三岁太年幼了!自己也有女儿,如果没成人就嫁人生子,岂不损伤根本?而对于寡妇他却认可的。

    “最后再族老等人的见证下,我的娘子、我幼弟的嫂子,嫁给了小叔子,带着我的儿

第六十章 拒绝(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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