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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想做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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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那我是野比大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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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理解为什么高中时没人相信他学习好了,他高中时可能也这样,到期末他如果考的很好,那就太刺激人了。”

    梁坤最近不学习,为了尽快交稿、出版,他两天没上课。他待在康斯坦丁的宿舍里,闭关把《对不起我爱你》全部输入了电脑,发到了出版社指定的邮箱。

    在打字时,他展现出了惊人的手速,令康斯坦丁和三个舍友叹为观止。

    现在他这速度去找个录入员的工作,一面试就合格。

    普通人的打字速度是每分钟50-80字,一般的打字员打字速度是每分钟160字以上,打字员的最高打字速度是每分钟200字以上,有的达到300多字,超过人说话的速度。法院里的速记员即属此类,这样的人才是社会很需要的。

    在朋友们看来,梁坤不经常上网,他用键盘打字速度在每分钟150-200字之间是个奇迹,而且他打的错字还不多。

    这个时期打字快的人的确不常见。未来用键盘“盲打”是几乎所有年轻人都有的能力。人们家里都有电脑,常用交友软件和网友们聊天,无他,手熟尔。

    梁坤这种没应酬,不工作就宅在家里当“键盘侠”的人,键盘上的字母早磨光了。他在打字写东西时,都不知道字是怎么打出来的。他脑子里只要想一着段话,手就会不自觉的行动,然后就搞定了。

    稿子完成后,徐珍珍、康斯坦丁、梁爽等人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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