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取款时签的字吗?”
“没错。”
带头警察拿出两张纸,一张给方万力,另一张给方万英,对他们说道:“你们在这上面写上大写的一百万。”
两人照办。
带头警察核对了支票存底部分的字和签字后,又把他们写的字跟存档的比对了一下,然后传给其它两个警察核对,三人一致认为支票上的字不是方万力和方万英的,是汤成写的。
……
做完笔录,带头警察对他们说道:“我们已经立案调查,你们都回去吧。”
众人都起身,唯独王康明不想走,他板着脸冷冷道:“事情还没完,不能走。即使真的是汤成骗走了这笔款,也不关我的事,我们合同上盖的是万才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章,我自然只认你!”
带头警察对王康明说道:“经济上的纠纷,不属于我们管理范畴,你应该到法庭起诉。我们已立案了,你们就可以走了。”
王康明想:这年头,经济案从起诉到判决,少则半年,多则三五载,如果方万英耍赖,即使胜诉了,也未必能拿到款,还要请律师折腾。现在我急需这笔钱发工资和付给供应商,哪拖得起呀?
等警察破案?他们也给不出破案时间来,说不定到最后还成了悬案。
到法庭起诉?靠警察破案?还不如自己解决的快!
想到这里,王康明跟方万力回了公司。
刚进公
第二十八章 “自家人”(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