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你看我这一身血淋淋的,我是来警察局自首的。你若是真要钱的话,就跟我到里面去,我请里面好心的警察帮我付了,怎么样?”卓君一摆弄着自己沾满血迹的破烂上衣,把原本隐藏着的血糊糊的一大团暴露在外面。
“大哥,不耽误你去自首了,车费算是我请、我请……”刚才气势汹汹的司机立马点头哈腰,钻进车里打着火就一溜烟没影了。
“哈哈……”卓君一看着出租车带着尘烟远去,居然莫名地笑出了声。或许这并不好笑,但他现在不笑,难道哭吗?他只有尽力地找出一个微不足道的笑点,然后尽力地多笑一次。
然而接着的下一镜头却让他直到死前都清晰地记得:当那个值班民警听完自己的叙述后,一脸震惊和不可思议的表情。望着卓君一的目光,就好像看着一个怪物:你他妈一次杀了这么多人,这么穷凶极恶的歹徒居然不跑?居然会主动来自首?
其实那场大火只烧死了三个人。两个窗户虽然小,爬出去几个年轻力壮的人倒不是什么难事,只可惜那个叫强哥的,体型巨大,肯定是爬不出去了。
卓君一自己一边胡思乱想着,另一边法官已经开始宣判了:
“经合议庭评议认为,本案经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卓君一于2108年X月X日,在XX厂X号库房,经过事先预谋,而后纵火意图烧死………性质恶劣,经本院法庭一致认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第二章:人间事事不堪凭,但除却无凭二字(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