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暂时不宜告诉厂领导,因为那一百万还在公安局的财务上代为保管,是否能属于我们还是未知数。其次,虽然任局长当着我们的面给了姜立坤三天的时间,但三天后能否如愿还是个未知数。再就是,即便这一切都没有问题,但任局长的条件已经是明显的了,那就是我们必须停止一切可能让他们不高兴的事情,否则,我们还是拿不到钱的。而我,如何做到让他们高兴呢?他们高兴了,那些跟我一起闹事的企业代表们怎么办?全国各地来的几百个企业和他们的业务代表们怎么办?
歩科长说:“前边一切都听你的,但现在事情到了这个份上,我得为厂里的利益考虑,为我们这一行四个人的任务考虑。我们必须把要回钱作为第一选择!”
田小姐说:“没错!”
欧阳霓虹说:“是的。”
我说:“我理解你们的心情,尤其理解歩科长的心情。但我认为,这期间的变数会很大,至少要等到公安局把我们的全部货款追回来才可以告诉厂领导。否则,万一中间出了变故,很可能会给领导们造成一落千丈的感觉,甚至怀疑我们说假话夸大战绩。这问题就是我们的责任了,不可以这样的!”
我这样一说,欧阳霓虹觉得有道理。
田小姐也说没毛病,歩科长也勉强同意了。
但我接下来的话却是歩科长坚决不同意的。
我说:“即便是我们的钱全部都讨回来了,你们可以离开这里
第九十八章 以理服人(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