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沈思嘉是同年的,比你合适。他推了推眼镜说。
思嘉读书早,比我小一岁多,跟我不同年。等等,他怎么知道思嘉哪年的?
于是我问他。
我打听来的,我喜欢她很久了。他回答。
我又问他,你喜欢我媳妇儿什么?
请注意你的用词,法理上来讲,你现在跟她没有任何关系。你们只是在谈朋友,并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她不是你媳妇儿,只是你的女朋友而已。他语气坚定。
靠,还跟我讲上法了。这家伙看起来不卑不亢,有些棘手。
崇树在一边看不下去了,那你知道人家是男女朋友,你还来找她干嘛?
爱情没有对错,她喜欢他没错,我喜欢她也没错。但我要表明我的态度。虽然这不符合我国传统的道德,但却是真正的爱情。他仰着头,说话语气激昂。
我对他算是没辙了,摇摇头转身准备走。
等等,他叫住我。
我没有回头,只说道,你只要记住她是我女朋友就够了,别来骚扰她。
身后那人没有立马说话,而是顿了顿,似乎做了很大的决心。
我不会骚扰她,但请你告诉她,如果有天你伤害了她,我会帮她收拾你的。我会一直等她!
那人坚定地说。
2003年6月15日 阴
昨天那人叫什么名字我都
15 2003年6月(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