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说:“我用了两年的时间否定我之前十多年一直坚持的事情,但是现在我觉得不甘心。”
他明明懂,却还要继续劝说:“万一等三年过后你想通了,觉得十多年的坚持的确是不值得的,已经甘心了呢?”
“但是我的性格很差,很多人都不能忍受我,所以我决定回去继续祸害一个人,值不值得都好。况且,这口气两年我咽不下去,三年也一定咽不下去。”
程格知道自己再说什幺都无用了,她就是个死心眼的孩子,他又何尝不是,国内两年,国外两年,他被她拖得也够惨,他“混”了四年,连个备胎都没够上,连一个机会也没争取到,是该说他眼光差到底了还是眼光太好?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