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他的人一样,成熟,粗狂而不野蛮,霸气却不浮夸。
这样的男人真是太优秀了!
叫我如何能不喜欢呢?
真想永远霸占他呀!
想想而已,我摇头笑自己,得寸进尺。
我没再懒床,起来收拾一番,换了普通的衣服,便去了夜总会。
没想去上班,穿着便无所谓了。
被冤枉抓进警局,受那样的折磨,我总得要休息几天的。
昨天先是吃顾辰熬的粥,又有隔壁女人来卖弄风骚,再来又去了浴室,我根本就忘记问顾辰凶手的事,我得去夜总会了解一下。
白天的夜总会每天都是一样的冷清,与晚上的灯红酒绿成强烈的对比。
一路走到办公区都没见着人,我便去了夜总会后面的宿舍楼。
娇娇住在这里。
这里的房
间很多,夜总会的每位小姐都能分得一间单独的住房。
房间有大小豪华和普通之分。
越红的分得的房间越好。
小姐们视这里为自己的私人地方,不会带客人来这里。
我如果愿意住这里,也能分得一间中上的。
娇娇的房间比较小,是最低等的那种,十平米左右大小,房间内的摆设简陋,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化妆台,两把椅子。
我敲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