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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尘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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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使了些手段。何珊这人年轻时候工作一把罩,哪里服气自己的荣誉被一个人用不光彩的手段占去了,见面便是一通冷嘲热讽,冯蓉自然不甘示弱,一来二去,两人便结下了梁子。
    冯蓉长得漂亮又能歌善舞,那时候厂里一有文娱活动便要冯蓉参加或是主持。何珊常在家里讽她跟个蜜蜂似的,成天嗡嗡嗡嗡招摇过市,又嘱咐林阅说,你可别跟那个陈麓川玩,一个男孩儿生这么唇红齿白,长大了肯定跟他妈一样,是个招蜂引蝶的个性。
    林阅小时候还算乖顺,对何珊言听计从,从小就将陈麓川划作了“阶级敌人”,直到那日巷子里,陈麓川为救她引走了狼狗。
    林阅那时吓得腿软了,听狗吠远去,从树上下来之后就直奔回家。然而心里惶惶不定,写作业时都竖起一只耳朵留神着底下动静。
    不知过了多久,她便听见底下门开了,一阵慌乱的脚步声,夹杂着冯蓉焦急的哭声。
    过了一阵,何珊回家了,做饭时,讲笑话似的对林立明说道,冯蓉儿子被狗咬了,据说咬得狠,那小腿都快给咬断了。
    林阅听得心里一颤,铅笔尖在纸上一杵,折了。
    自那之后,她便对何珊生出几分抵触之情。她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仅仅因为私怨,就能对别人的苦痛无动于衷,甚至加以恶毒的嘲讽。
    后来上学放学,总能见到陈麓川,被他父亲背着,小腿上缠着一圈纱布。那纱布白得晃眼,似要一直刺到她心底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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