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先就没头没脑的签字了。等到后面想反悔,那就没用了。
有诚意的做法应该是先面谈,问问自己的想法,分析利弊,然后再订合同。现在你代表公司单方面起草了合同,然后叫我看,怎么说都有一种胁迫的被动感,让人很被动,很不爽。
再有就是合同提到的报酬、条件、违约金三项自己恐怕很难接受。报酬倒还好,五年长约200万,不过支付方式可不是一次性付清,而是一年付出40万。但还有条件,那就是《父亲》、《我是一只小小鸟》、《时间都去哪儿了》、《海阔天空》的全版权将由飞跃唱片全版权运营。
再有就是违约金。这里面写的很清楚,签约期间艺人胡艺凡的一切商业活动包括作品的版权都必须归飞跃唱片,如有违约,则胡艺凡私下获得的报酬将全部无条件归飞跃。同时,签约期间,胡艺凡若跳槽其他公司,则要承担五倍也就是1000万的违约金!
这份合同说真的,给胡艺凡的感觉就是充满了陷阱和铜臭。对,自己现在是很缺钱,但自己不是傻子。
别的不说,光是《父亲》等四首歌曲的版权,若是拿出去拍卖,多不敢说,50万还是可以拿得下来的。
然后就是五倍的违约金,感觉顾飞签这份合同一共就三个目的:第一:抢下《父亲》等四首歌的全版权;第二:赌自己身上有可能创出更多好歌曲;第三:万一自己违约,这个违约金可不是笔小钱。目前飞跃的当家歌手齐峰
16、谈签约(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