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为她那无辜死去的孩儿,被人玷污了的清白,毁掉的幸福,还是为她险些被人虐打致死的悲愤冤屈。
“你可称我为上仙。”景寂凝神迅速读取了怜香脑中的主要记忆,她的经历,令她叹惋。
怜香是个苦命的丫鬟。她祖籍林州泉山村,幼时家贫,她十岁那年,母亲因生小弟难产,险些死去。父亲卖光田地,凑了银子救回了母亲的命。
但她母亲虽活了过来,身子却极差,每日都要喝药。还没有奶,给她那瘦小虚弱的小弟喝。
为了凑齐给母亲治病,给小弟买奶活命的银子,她在人牙子进村给大户人家采买丫鬟的时候,毅然瞒着父母把自己卖了,换回二十两银子给家人。
随后,她跟随人牙子去了与林州相邻的平州府城,在牙所经历一段漫长的培训,吃了许多苦学,好规矩后,怜香被城中豪富洪家的管事买了回去,在洪家当丫鬟。
洪家家大业大,主人家生活奢靡精致,出手大方,极讲究排场。不止家中大小主子穿戴奢华贵气,满身的珠光宝气,便是洪家的下人,也几乎都穿绸戴银。
怜香因长得好,懂规矩,初入府便被洪府女主人章氏看中,挑了她做二等丫鬟,到身边服侍。怜香十二岁进洪府跟着她,起初也享受安逸了一段时间。不用干费力气的粗活,每日只做一些轻巧的洒扫工作,就能拿每月三两银子的月例。
偶尔章氏高兴,还会打赏她一
第十一章 可怜丫鬟,战斗!(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