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偷发出一声低低的闷哼,鼻子里鲜血直涌,脑袋一阵眩晕,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不用说,出手的是林翰。王蕴明开始是吃惊诧异,一见到刀子出现就鼻尖上冒汗,下意识的开始向后躲。林翰有夜视的能力,早已经看出了双方的身份和事情的大概。还没等到小偷亮出凶器就已经召唤出飞芒贯穿右臂,向前迈进了一步。见义勇为的事情平时很少遇见,大多是新闻报纸上看来的。巧不巧的今天真就被他遇见了一例,而且还是最典型的“警察抓小偷”这样的正邪对立。有黑莽汉被一拳击飞的辉煌战例在前,林翰对自己的右臂信心极强,那么要帮助警察叔叔的决心就一点没有动摇。
有点小遗憾的是,林翰还是缺少丰富的实战经验。他选择出手去抓住小偷的手腕的时机还是晚了点,原因是低估了对方的出手速度。这导致了刀子尖已经捅破了那名警察的胸口肉皮,要是再晚上一晚,惨剧就会发生。也正是这样的危急情势,林翰也没能很好的控制住右手的力量,一心想着救人,情急之下几乎用上了一半还多的力气,那小偷如何能受得住这样的大力,右手手腕早已经连肉带骨头被捏成了面团,分不清哪里是哪里了。
这几个变化说来话长,于现实中就只是兔起鹘落的当儿,后面赶到的警察同事大概有三四个人,着装的和穿便衣的都有,一拥而上,亮起手铐就去拘捕倒在地下的小偷。受伤的警察脸型削瘦,警帽已经被厮打中扯飞很远,留着利落的板寸发型,自地
第六十二章 单手擒凶(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