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什么事儿了?你他妈说出什么事儿了。你知不知道,《还魂咒》的作者刘大华,刚刚把电话打到我的手机上了。人家还说,要我们不要侵犯他的版权,不然,人家就要上法院和我们打官司。”
“我怎么和你说的,这件事情要你好好办,不能出一丝纰漏,你就是这么给我办事的?啊!”
李铭心中大呼不妙,但是在领导面前头赶紧往下低。
要知道,这种只有五六十万字的悬疑惊悚,因为其篇幅本来就少,所以,要想和那动辄几百万字的玄幻一样,在网络上进行订阅消费,其实是很不现实的。
所以,这一类的作者,一般走的都是出版的路子。也就是不在网络上进行发布,而是直接投稿给出版社。
但是,也正因为如此,这一类的作者。并没有那些丧权辱国的条约,一切的版权都在他们手里握着。
至于李铭为什么能和出版社联系上,实在是因为这个作者和这个出版社关系比较好,合作了很长时间。出于信任的缘故,才把这些版权方面的东西交给出版社来管理。
但说一千道一万,版权的确还在人家手里头握着。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一纸合同的授权书,他们要是把这本播出去,那就会构成侵权。
人家作者完全可以和他们打官司,而且一告一个准。而且,最重要的,他们可是省级的广播电台,这件事情要是传出去的话,丢的可不仅仅只是李铭一个人的脸,就连
第七十三章 这运气……绝了!(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