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面色凝重的解释道。
她也没想到吉姆会做出这样的举动,这不单单是她说的那样,实际上,吉姆这是甘愿成为他的仆人,情愿为他做任何事情。
看来,秦洛的举动,彻底把他折服了。
秦洛也有点蒙,有些手足无措道:“这个……我是不是该扶他起来了?”
“不,你还需要在他身上留下一道印记,这是他一生的荣耀。”
“印记?什么东东?”
妮可解释道:“这个印记相当于你的印章,你可以在他身上划一刀,留下一道伤疤,也可以用烙铁在他身上烫一个疤,都可以。”
我去,这和古时候的奴隶主,给奴隶打烙印有什么区别?
秦洛是不想干这种事的,可吉姆还匍匐着跪在他面前,好像他要不烫个烙印啥的,他就不起来了。
都什么时代了,还有这种死心眼的人?真特么奇葩呀。
秦洛想了想,从皮带里抽出一根银针,抬起吉姆的手臂,在他上臂快速的刺了下去。
他刺得非常快,如同纹身一般,而且是不带停顿的,一气呵成,总共用了不超过三分钟。当他落下最后一针之后,忍不住长出口气,擦了擦脑门并不存在的汗水。
这玩意也真够累人的。
“那个……”
妮可瞪大眼睛看了半天,忍不住问道:“你到底在干什么?怎么连个针眼都没留下?”
第271章 纹身徽记(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