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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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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谁的大业第二十七章匆匆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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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官员。除非是少数实在没有能力的官员,否则都基本得到了新官位,撤并五分之一地方行政区域后,大业五年的官员总数比起大业元年还有所增加。

    这也是没有办法之事,对于一个朝庭来讲,随着开国后承平时间越久,官员必定会越多。直到后期甚至会产生大量冗官冗员,这一点,宋朝无疑是典范,以至于到了明朝则矫枉过正。万历年间还有大量官职空缺,朝庭对于地方地掌控全部依靠地方士绅,民间空有大量财富,政府的税收却少得可怜,加税只能落到最贫穷的老百姓头上,最终被农民起义和外敌入侵压垮。

    官员太多固然不好,官员太少也会出问题。这其中必须要找到一个平衡点。眼下大隋官民比例还处于一个极低的水平,暂时不用为官员增加而担心,撤并地方行政区域只是为了能更好的贯彻朝庭对地方的掌控,若不是现在还不成熟,郡上面有必要再设省一级,这样一来,虽然还是回到了原先地方三级行政制,不过,比例要比原先合理得多。大大减少机构的重复。

    新地大业律已经在大业三年颁布,相比于开皇律,从十二篇增加到了十六篇,比起以前多了契约、交通、卫生、专利四项。

    前三项都很好理解,契约对于商人来说是一个好东西。以前虽然有房契。地契等物,不过。商人交易多半还是依靠道德约束,只是口头约定,而契约则除了道德约束外,明明白白的将双方的交易内容摆到了纸面上,刚出来时,许多商人依然按

第五卷谁的大业第二十七章匆匆数年(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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