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快空了。大人询问洛阳富户,不会想杀鸡取卵吧,只是嘴里还是飞快的道:“大户以家中有良田万亩或者可以拿出万贯财产者,中户则是家中良田千亩以上,或者家中可拿出家财千贯者。”
此时地广人稀,远不及后世的精耕细作,北魏时推行均田法时规定,十五岁男子授露田(不种树的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二十亩。有耕牛者,每头牛多给三十亩。以四头牛为限。除露田外,还有桑田或麻田,规定每丁种桑树五十棵,枣树五棵,榆树三棵。
这个给田数是最高限额,如果一个地方人多地少,相应分的土地也会减少,有的狭乡甚至连一半地都没有,当然,洛阳不在此列,此时的洛阳人口远没有饱和,所以只要家中有三四个男丁者,加上妇女和耕牛,有地数百亩是常事,良田千亩以下只能算小户。
这么多的地以一个人地精力其实是种不完,因为没有肥料,土地必须轮耕,有三年两耕,两年一耕,甚至三年一耕者。
北魏的均田政策虽好,但真正推行下去阻力不小,到大周时均田令基本上被破坏殆尽,许多田产又大部分集中到地方豪强手中,杨坚在关中重新按北魏均田令给男子授田时,叛乱的尉迟迥部下才会刚败一场就逃亡,纷纷回家分田。
万贯家财,也就是相当于后世地千万级富翁,洛阳有一百多家,这已经是让杨勇喜出往外,一百多家中,十万贯,百万贯家财的人也应当有不少吧:“给城中所有大户
第二卷以隋代周第九十五章洛阳宫(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