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吃了我那么多的板栗,说不要就不要了?没门儿!”女人用力挣扎,连声尖叫:“我就是不要了。没见过你这种人,强买强卖。我不要……今天我就是不买你的东西!”老板娘心中全是怒火,可想着女人说的也有一定道理,于是退而求其次;“行啊!这五块钱的板栗你可以不要,可你刚才吃的那些必须算钱。”做生意也要讲道理。平心而论,买东西可以尝,但万事不能过分。既然买卖不成,双方也撕破脸,那就谈不上“尝尝”,总之你要么把吃进去的吐出来,要么给钱,二选一。女人自有她的逻辑。用力甩开老板娘的手,她指着对方连声吼叫:“我凭什么要付钱?买东西还不能尝尝吗?”这时候,附近的人都围了过来。老板娘连声反斥:“有你这样尝的吗?一尝就是三颗,要不要把我这整个铺子都给你端回去?我告诉你,这钱必须给!”就这样,两人寸步不让吵了起来。旁边围观的人也不好插嘴,只能听着。年轻男子与女子是熟人,有心想要帮其说话,可仔细想想,这事儿的确是女人不占理,但“人情思维”占了上风。他对老板娘说:“她刚才尝了你三颗糖炒栗子,这样吧,你从袋子里拿回三颗,剩下的另外付钱,这总可以吧?”谷不等老板娘回答,女人连忙拦住年轻男子,一把从他手里抓过装板栗的纸袋,抬手指着老板娘怒道:“凭什么要还她?买东西还不让尝?你不给我我偏要!”老板娘被气得满腹怒火:“谁都可以尝,就你不行!”一听老板娘这样说,女子顿时暴跳如雷:“今天我就
第三百二六节 糖炒栗子(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