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写了吗?自己试试。”林立轩放开他,鼓励他自己写。
季言有些羞涩,拿起笔学着林立轩的模样在上面书写……写得真丑啊,歪歪扭扭的,就像毛毛虫在地上乱爬,他写出来的字对比林立轩写的真是惨不忍睹,季言低下头来懊恼不已,写得这么丑,简直浪费纸张,纸……是很贵的。
林立轩看明白了他的心思,鼓励他:“多写写,就会把字练好的。”
林立轩给他另一只毛笔,这两只笔都是林立轩从原主的旧物里找出来的,用开水泡过,还能勉强用用,把笔沾了墨,季言却不接,“我用树枝在地上练习就好了。”
他写的那么丑,还是不要浪费纸的好。
“你想不想把字写好看?”
“想。”他低头看了看林立轩写的字,他也想有一天自己能写出这么好看的字。
“那就用纸和笔写。”林立轩找来几张写废的纸,是他今天写书是扔掉的废稿,这个地方的字和繁体汉字虽然很像,但还是有区别的,虽然有了原主的记忆,偶尔还是会惯性写错。
林立轩在废纸的背面有写下几个常用的字,让季言在一旁仿写,季言心有戚戚,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林立轩不傻了后变得特别强势,自己根本不敢拒绝对方,以前林立轩没傻时,季言也曾听村里人说起过林立轩,说他是个迂腐掉书袋的唠叨秀才,满嘴之乎者也的让人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可和林立轩相处一天后,他觉得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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