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旋律。节奏音准都掌握得挺好,听得出是哼过很多遍。挺澎湃的曲子。
“这是什么?我发过的?”
黄煜斐像是没想到他会这么问,张大眼睛道:“是啊,是啊,这是Colisa Labiosa。”
说罢他又哼了两段,轻声道:“我跑调了么?这是我听的,第一首,你的曲子。”
Colisa Labiosa。
李枳那一瞬间很没出息地鼻子酸了。
他没想到真的能听到黄煜斐用他的意大利味拉丁语念出自己这些神经兮兮的曲名,他更没想到一段自己都忘得差不多的、久远的、中二时期的产物,这个人竟然记住了这么多年。
所以,说的什么“喜欢”,都是认真的了?
不是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