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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容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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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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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提出一定要加我的名字,他们挺通情达理的,觉得这样似乎也不太合适。两口子今后过日子,太太平平衣食无忧就好,何必较真。

    这中间还出过一单子事。

    我婆婆的妹妹出车祸受伤住院,虽然y并没有跟我提,我还是主动给我婆婆汇去了一笔钱,算作新过门儿媳的一点心意。y知道以后,对我生了很大的气。

    我震惊而委屈,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y跟我吵:“你为什么不跟我商量就自作主张?”

    我说:“我又没花你的钱!我用我自己挣的钱表示下心意,这有错吗?”

    “我们现在是夫妻了,是一家人了,还分什么你的钱我的钱!”

    “好,就算是这样,那我给了‘我们的钱’,也是应该应分的啊,难道这种事你不打算支援吗?”

    y终于气急说道:“那也应该是我来给啊!你不经过我同意,以自己的名义给钱,这叫我家亲戚怎么看我?”

    我吃惊地看着他。这算是大男子主义吗?但在日常生活中,y身上一点也看不出来啊!

    “我给钱,损你面子了吗?”我争辩道,“是,如果你说我这算动用了家庭共同财产,没跟你商量有错,我承认。但是这跟谁给的钱有什么关系啊?”

    y觉得我不可理喻:“家里的一切决定,我们都可以商量着来。但是对外出口,应该在我这里才是。”

    “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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