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嘭、嘭……”
随着野兽低吼般的闷沉枪声响起,一头头狂暴的灰毛狼人前赴后继的扑上来,被杨戈一枪枪轰成血葫芦。
这就是他明知勃朗宁手枪打不死这些勋爵级狼人,仍要先开枪射穿他们的脖子的原因。
狼人是天生的丛林杀手,如果放这些狼人散开,从四面八方攻击他和来福,他们绝对是挡也挡不住、逃也逃不了的。
而他手里能有效杀伤这些杂碎的武器,除了圣力武士刀之外,就只有这把发射银珠霰弹的AA-12自动霰弹枪。
所以,唯有先激怒这些灰毛狼人,引它们疯狂的攻击自己,杨戈才能一个不放过的全部杀死它们。
“咔!”
AA-12自动霰弹枪的子弹打空了,这支枪有一种能安装20发子弹的弹鼓,但他昨天在小镇里没找到,只找到了两个8发子弹的弹夹。
子弹打空了,而剩下的两头灰毛狼人已经冲到他身前一米处。
千钧一发之刻,杨戈松开霰弹枪,双手握住武士刀,躬身重重的一踏地面,不退反进,身躯宛如游鱼般灵活的从两头灰毛狼人中间穿梭而过。
在交错而过的瞬间,杨戈双手握住武士刀闪电般的出鞘,借助身躯拼命向前狂奔的动力,快速的划过一头灰毛狼人的喉咙。
那头灰毛狼人向前跑了两步,喉咙下突然激烈的飙出鲜血,一头栽在地上爬不起来。
第二十七章 1V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