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大学以后,整个人成熟了不少,感觉仙侠也就那么一个意思吧,大学也不需要写作文了,也过了中二时期了,看仙侠也觉得没什么意思了。
然后我开始看都市,很多都市能普及点知识,而且看得还爽,很过瘾。
但随着我年龄的增加,我开始越来越不满足于一般类型的,从一个小书迷变成了一个老书虫,于是我自己开始写书了,我所看的书籍,也变成那种和别人斗智斗勇的官场。
所以,我自己的文笔和风格,也在潜移默化的朝这方面影响,我想把自己的书,写得有味道一点,按照当下流行的说法,就是有牌面,你给你同学推荐我书的时候,你同学不能说我这本书幼稚,说你没品位,我就是要有牌面。
但我忽视了最重要的一点。
我没有意识到所有读者都会认可我这种想法和风格,喜欢我风格的,都是和我志同道合的人,但一个成功的作者,往往是把那些未接触过你风格的人,看一眼便能喜欢上了。
我笔下的主角,一般都是小人物,性格还有点屌丝。
这大抵是因为我喜欢看周星驰电影的原因,因为他的电影,主角也是这样,但就是很有意思,通过无厘头的方式,周星驰把他想表达的东西全部表达出来了,他的电影充满了低俗趣味和低级笑点,但有新闻报道,很多有名的大人物,家里都会藏着周星驰的碟片,他的东西,虽然是低俗趣味堆砌而成,但并不低俗,他是披着搞笑的外
务必进来看一哈(3/5)